关于评选200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1-08浏览次数:285

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各二级学院:

   为了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毕业生,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非师范类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173号)通知规定,现就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200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具有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学籍的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09届本、专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5%,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行为;

3、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突出(各科成绩无不及格现象),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三、评选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坚持民主选举,择优推荐的原则。

四、评选工作程序

1、班级民主推荐:各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学生民主推荐工作;民主评议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在班级内公示后,报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审核;

3、公示;

4、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院长办公会审批。

五、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于200932日将初选人员名单报学生工作处;

22009349日公示;

3200931016日,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42009317日报省人事厅。

六、上报材料要求

1、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经公示、审核确定后,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填写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填写一式二份,附历年成绩表原件、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3、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

4、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生成Excel文件报电子版和打印版;

5、以上材料于2008316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七、奖励

  经公示合格、审核批准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09届优秀毕业生”、“ 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2009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由省人事厅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优秀毕业生证书。

    对毕业离校前考试成绩有一门不及格、结业,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优秀毕业生,二级学院要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并上交学生工作处,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附件:1.优秀毕业生评选指标分配表

          2.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3.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学生工作处

               二○○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