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3-05浏览次数:201

各部门、单位:

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开展首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并遴选部分优秀成果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的评选与表彰,为做好我院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参评论文、专著的范围

200511日至20081231日期间发表的下列论文或专著可以申报参评:

1、在各省级高等教育学会、行业高等教育学会(分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分会)、高等学校编辑出版的高等教育研究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有关高等教育研究论文。

2、集体或个人在国内出版社公开出版的高等教育研究专著(不含论文集)。

已获得国务院部委级(及以上)研究成果奖励的论文不再参评。

二、申报推荐参评论文、专著的基本条件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内容有所创新,有独到见解,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有一定社会价值,能对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起促进作用;对高等教育的科学决策有参考价值;

4、内容观点鲜明、文字流畅、条理清楚。

三、奖项及奖励

1、设论文等级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 ,另设优秀成果奖若干篇。

2、设专著等级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 ,另设优秀成果奖若干篇。

经专家评审的获奖论文或专著,由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审核后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对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

四、申报参评程序及注意事项

1、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向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推荐参评论文3篇、专著1部。

2、各申报项目须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首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申报表》(见附件),并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各一式6份,并提供《申报表》电子版文件。经所在部门推荐,于2009316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室,学校组织评审推荐委员会,择优推荐上报。

3、被学校推荐上报的项目每项需交纳评审费100元。

4、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将在2009425前组织专家对上报的论文和专著进行评审,并在获奖项目中再遴选部分优秀项目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参加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的评选

 

附件: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首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申报表

 

 

教务处

20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