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四批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22浏览次数:39

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管理办法》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及培养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进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等参见《关于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管理办法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及培养暂行规定》。

    二、拟评数额

    本次全校拟评选6个重点学科、6个重点实验室、10名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三、上报材料填写要求

    1、请认真填写《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表》、《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表》,表中所涉及的科研项目、成果、奖励等按水平高低和分量轻重排序。

2、申报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上报近五年(20051-20096月)反映其最高学术水平的成果不多于20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下同),获奖证书不多于10件。

3、申报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上报近五年反映其学术水平的成果不多于10件,获奖证书不多于5件。材料装入无破损档案袋,并填上申报人姓名和材料目录。

    四、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个人将《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表》、《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表》(一式3份)连同电子版和所有材料收齐,于20091030前报送科研处。

 附件1: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表

 附件2: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表

 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科研处  

 200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