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关于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06浏览次数:42

各部门、单位:

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单位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920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关于申报工作具体事宜,请参照附件中有关文件或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高等教育专栏文件公告栏目(http://www.sdedu.gov.cn/sdedu_pdlb/sdedu-gdjy/default.htm)点击查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省级教改立项的水平和质量,申请人原则上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

项目申请人请于20091022前将《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学院教务处高教研究室,申报材料装入牛皮纸袋内,并于纸袋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申请学校、袋内材料明细。同时将申请书电子文档通过OA发送至教务处曹明平信箱。

学校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限额9项。

附件: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 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指南

     3.  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二○○九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