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9年度普法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zhqy发布时间:2009-12-09浏览次数:42

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应用法律的能力,深入推动依法治理工作,在全校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根据鲁普法办[2009]1号和济普法办[2009]9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参加2009年度普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和参加考试人员

考试以《山东省“五五”普法读本》、《山东省“五五”普法法律法规选编》为主要依据,突出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刑法、诉讼法、公务员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合同法、选举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产权法、就业促进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和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

参加考试人员: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方式和题型

20091220(星期天)上午9001100。济宁校区:学术报告厅、3101教室,日照校区:B303C301教室。

考试采取集中考场、开卷答题的方式,考场组织采取分级分片的方式进行。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设两个考场:济宁考场和日照考场,学校普法办公室组织考试,单人单桌。济宁市普法办公室监督。

试题类型分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简答和论述五种。

三、阅卷方式及成绩使用

考试由省普法办公室统一命题。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所有参考人员试卷由济宁市普法办统一阅卷。对普法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推荐为上一级领导职位的候选人,不得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级,不得授予执法权限。

四、有关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普法考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考试组织机构,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参考人数,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普法考试任务。各部门、单位参考率应达到100%,考试成绩优秀率(85分)要达到90%以上。

(三)普法考试作为考察基层普法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不能替考;因故缺考的,要认真组织补考。

党委宣传部

普法办公室

   200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