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2-09浏览次数:32

各部门、单位:

2009年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工作已开始,凡我院在职职工申报本年度科研工作量,均需如实填写《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2009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表》和《职工登记表》(见附件),凡不如实填写表格者,不予核发科研津贴。

凡我院在职职工在200911日—1231日期间按合同(或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并交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办理完有关手续,签发《结题报告》或《鉴定(评议、验收)证书》后的上级(有经费的横向)科研项目,出版的学术著作,发表、收录的论文,获得的上级奖励,取得专利证书的职务发明创造(第一设计人或完成人取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举办或参加的学术会议,获得的上级科技荣誉称号,均应按附件格式如实填写上报。各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编著者)、获奖者、发明(设计)人等将相关证明材料(鉴定证书、收录证明、奖励证书、专利证书、论文、著作原件等)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交到各院、系、部、处、馆。  

2008年因故未能申报当年科研工作量的,请在相应申报表中以备注的形式说明。

各部门将《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2009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表》和《职工登记表》统计汇总、签章后将纸质材料和汇总后的电子文档于201015日前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立

联系电话:0537-2203904

科研处

20091210

附件: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2009年科研工作量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