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09浏览次数:23

各部门、单位:

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评奖工作已开始,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评审奖励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积极组织、广泛发动科技工作者参与,认真做好请奖材料的初审、推荐工作,并于规定时间内将符合评选条件的请奖材料报送评奖办公室。评奖办公室只受理省级学会、市科协推荐的请奖材料。

2、本次评奖面向社会。成果类奖项受理范围为200711-2010年12月31期间完成和发表的;人才类奖项请奖人须在2007年1月1-2010年12月31期间有重大学术研究成果完成和发表。

    3、请奖材料除成果原件及其他原始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用A4纸张装订成册,一式4份。所有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至科研处高立OA信箱。

4、每项请奖成果只能向一个省级学会或市科协进行申报。

    5、每个奖项收费200元。

    6、截止日期:2011926

7、请奖材料中的成果原件如需取回,请于申报时注明。

8、其余相关事项请登录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www.sdast.org.cn)查询。

 

 

科研处

20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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