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30浏览次数:14

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力争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基金项目取得更大的突破,学校开始启动2012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说明

1、国家基金委的集中接收项目申请时间:每年3月初开始,320前截止;按照国家基金项目集中接收时间要求,学校提前组织申报项目的论证、标书的书写和修改。

  2.申请的主要项目类型有:国家基金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学校重点申报类型主要放在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上。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年度的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方向与科研主攻方向以及科研优势和特色,注重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间的交叉和合作,及早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教师、科研人员进行申报,减少课题申报的仓促性和盲目性,提高标书书写质量和课题中标率。

    2、对申请者要求:凡属于学校编制的博士、教授或研究基础较好的硕士或副教授应作为基金项目申报的主体。教授和博士均应提交一份合格的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可首选面上项目,35岁(女40岁)以内的博士和研究基础较好的硕士或副教授可首选国家基金青年项目。各附属医院相应人员可以学校名义组织申报。

    3、请申请者明确认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性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只资助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不资助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研究性质类的项目。因此选题要符合要求,体现科学、前沿、先进、新颖,富有创新性。

    4、申请人如果申请与2011年同样或相似内容但未中标的课题,请务必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反馈给申请人的《自然基金未中标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认真修改,特别是需要充实前期研究基础的,在课题申报前应尽快补充实验内容。

5、学校支持跨学科、跨校际申报项目,各学科或研究所(室)尽快建立与博士、硕士毕业单位或与其科研业务密切的部属院校或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或国外专业实验室的科研协作关系,对申报课题的选题、拟采用的技术方法、创新性和特色等方面取得本专业导师、知名专家或国外著名学者的精心指导,力争指导单位成为课题申报的合作者,并吸纳合作单位在读博士、硕士作为项目组成员,尽可能将指导单位的科研基础写入课题申报书中。

    6 申请者一定针对研究领域选择重点,凝炼科学问题,相关的申报题目选择可暂时参照2011年国家基金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暂使用2011年版本,请登录国家基金项目管理网络信息系统下载,待2012年项目指南和新的《项目申请书》版本上网后再更新。

    三、申请书撰写的相关参考资料

1.申请人可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www.nsfc.gov.cn)查询以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资助项目,以避免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的雷同。

2.基金项目《申请指南》、《项目指南》及有关管理文件可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www.nsfc.gov.cn)查询。

3.申请书撰写及录入的格式、注意事项请暂时参阅《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须知》。

4. 新的项目申请书录入软件请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正式公布2012年版本后下载。

四、项目初审与申报时间初步安排

120111012012215:各部门申请者选题并撰写申请书,待2012年项目指南和新的《项目申请书》版本上网后及时更换新版。215以前各部门收集申请书,分别组织有关专家(教授、博士)召开评审论证会,重点审阅选题、目的意义、国内外综述、可行性、创新和特色是否具有超前意识和攻关意识,标书书写的格式、排版、语句和逻辑、参考文献、学术梯队、研究基础、合作单位是否符合要求,帮助申请者修改申请书内容,并按学校要求,选出创新性强、学术水平较高的申请书于215以前集中上报科研处。没有本门部签署初审意见的标书,科研处将不予推荐上报。

220122 15 日至20123 10 日:科研处首先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形式上审查;然后送交与申请者本专业相关的校内、外专家进行专业审阅;第三约请有关基金评委审阅;最后约请国家基金委相应处室审阅把关。申请者根据每次审阅所提意见和建议及时认真修改,树立精品意识,做到精益求精,以质量取胜。

32012 310 日后根据国家基金委的申报具体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请者打印、复印正式项目申请书,申请者务必按时将纸质的正式申请书一式二份及电子版申请书一份送交科研处,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律使用A4纸打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科研处负责全校项目汇总、人员查核、网络上传电子版文件,统一盖章报送纸质文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4、请项目申请者务必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合理规划申报时间,按期完成申报任务。

  详情请登录:http://www.nsfc.gov.cn

联系电话:3616216

                                        科研处

                  20119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