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15浏览次数:14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150号)规定,现就欧宝ob(中国)官方网站2011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条件  

按照《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11]62号)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凡符合选拔条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均可推荐申报。优先推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长期在基层和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已获得过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在推荐选拔范围。  

推荐时以近5年(2006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推荐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110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选拔数量  

各单位要按照选拔条件严格推荐,好中选优,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即可推荐。  

三、推荐选拔程序  

推荐方法实行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四、申报材料  

(一)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1份。  

 2.《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10份。  

3.其他附件材料1套(参阅附件4,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三)时间要求。各呈报单位务必于20111130日前将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师资培训科。  

附件:  

1.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条件  

2.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  

3.     《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4.     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样本)  

人力资源处  

二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通知附件